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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超标电动车?福鼎交警来科普了长刺小檗

发布时间:2022-08-26 11:17:50 来源:宝淘机械网
什么是超标电动车?福鼎交警来科普了 专门对这些问题进行整理分类和解答

以便更好地服务群众

1:什么是超标电动车?

超标电动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目前,我国合标电动二轮车主要分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分别执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车辆所有人可以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进行查询车辆是否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链接:https://www.miit.gov.cn/)

2:为什么要取缔超标电动车?

1、依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国家标准,且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轮、三轮非机动车(以下简称“超标电动车”)不予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超标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

2、超标电动车体形大、重量超、速度快,行驶时悄无声息,车速提高后,由于前制动力增加,有侧滑和前翻的危险。导致超标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的概率远远大于普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

3、驾驶超标电动车的人员中,绝大部分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时常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横穿道路、突然调头或猛拐,以及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以及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

4、超标电动车无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事故后,很多都无力赔偿高昂的抢救费和医疗费,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按现行赔付标准难予赔偿,受害人将得不到赔偿。

3:超标电动车过渡期设置和取缔工作

我市超标电动车自2015年底开展集中登记挂牌,并实施3年过渡期和1年的延长期管理(2016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6日)。在实施登记挂牌时就向社会明确告知过渡期后,将全面取缔超标电动车。按2015年开展登记计算,即使最新的超标车辆已近7年车龄,公安机关在开展超标车登记时就明确取缔年限。《福鼎市超标电动自行车、正三轮载货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获市委市政府通过后,于2021年11月21日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并于202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4:超标电动车综合整治时间和内容

(一)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整治时间:2021年12月1日起。

(二)全面取缔、禁止未登记的无牌正三轮载货电动车上道行驶。

整治时间:2022年6月1日起。(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为正三轮载货电动车半年过渡使用管理期)

5: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区别

1、外观区别:电动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登记后挂绿牌上路行驶;电动轻便摩托车,无脚踏骑行能力,登记后挂蓝牌上路行驶;电动摩托车,无脚踏骑行能力,登记后挂黄牌上路行驶。

2、驾驶资格区别: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二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持有相应摩托车驾驶证。其中,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需持E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需持F证,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需持D证。持E证也可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持D证也可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3、参数区别:

最大设计车速:电动自行车:不超过25km/h;电动轻便摩托车:小于等于50km/h;电动摩托车:大于50km/h;

整车质量:电动自行车:小于或等于55kg;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未对整车质量定义;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未对整车质量定义。

电池电压:电动自行车:小于或等于48V;电动轻便摩托车:无限制;电动摩托车:无限制。

电动功率:电动自行车:小于或等于400W;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大于4KW;电动摩托车:大于4KW。

合格证样式:三类车合格证各有不同,且会清楚载明车辆类型。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车架号是15位;电动摩托车车架号则与汽车和普通摩托车相同为17位。

4、购置保险区别: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推荐购买第三者商业保险;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属机动车,上路必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

5、能否载人区别:电动自行车,准予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可载人;电动摩托车,除驾驶人外,有固定座位的再核定乘坐1人。

6:非机动车(合标电动自行车)管理依据

依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登记管理依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一)电动自行车;(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三)其他符合国家标沙参属准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

处罚依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过渡期内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元罚款。过渡期届满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驾驶实行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一)应当登记但未登记的;(二)未悬挂或者未按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的;(三)故意遮挡、污损非机动车号牌的;(四)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五)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六)加装、改装动力装置的;(七)改变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的;(八)违反规定载人的。

7:合标电动车上牌问题解答

1、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上牌需要什么材料?

答: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电动摩托车须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电动自行车鼓励购买第三者商业险。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一样,如果没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事故损害赔偿只能车主自行承担。

2、注册登记中,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的合格证、购车发票丢失怎么办?

答:合格证丢失的可以联系销售门店申请补证。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丢失的可以到销售门店协商补开;电动摩托车购车发票丢失的车主需提供遗失申明,以及销售门店提供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销售章后再申请注册登记。

3、居住地非本地户籍人员,注册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答: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所有人非本市户籍的,必须持有福鼎市居住证。

4、网上购买的电动车能否上牌?

答:获得国家CCC认证,且在工信部《公告》目录有效期内,注册材料齐全的电动车均可以上牌。

5、超过2年的电动摩托车要如何办理注册登记?

答:国产机动车出厂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和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6、目前我市合标电动车登记点有哪些?

答:目前,我市合标电动车注册登记点有两个,分别是: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层(地址:桐城街道锦湖路396号),负责办理电动自行车、电动二、三轮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宏星贸易有限公司内(地址:桐城街道星火路25号),负责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

8:合标电动自行车上牌问题问答

1、乡镇挂牌问题?

答:目前,合标电动自行车暂时只能在市区登记,下一阶段,将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向乡镇开展。

2、对于买来超过两年的电动自行车上不了牌怎么处理?

答:今年7月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新国标电动车进行试行上牌,对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车暂不予挂牌,并将此情况汇总上报至上级有关部门研究。

3、上牌费用及流程问题?

答:按照物价部门规定,合标电动自行车上牌费用为13元。

4、流程复杂,先拆后毛黑壳楠装?

答:按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标电动自行车登记需提供非机动车的来历凭证、非机动车合格证明、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受理登记,对于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合标电动车在厂家出厂时就配套加装未在合格证明范围内的配件(如后备箱、电池、车篮等)或商家将上述配件作为购车的优惠内容。依据规定,加装或改装的车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不予受理登记,需恢复原状后,才予以登记。

5、上牌前不超重,事后即加装遮阳伞等配件而超标,如何处理?

答:对违法加装遮阳伞行为,不论是在行驶中还是停放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撤除一起,仅创城工作开展以来,就拆除加装遮阳伞8000余把。下一阶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严格按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路面发现的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涉及商家私下改装的,予以抄报市场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9:摩托车驾驶证考试问题

1、申领摩托车驾驶证都有哪些方式?

答:申请摩托车驾驶证可以自愿选择到驾驶证培训机构培训后申请考试;具备摩托车驾驶技能的人员申请两轮摩托车或两轮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也可以直接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报考摩托车驾驶证。

2、摩托车驾驶证申领业务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

提交材料:

(1)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我市驾驶人体检机构设置在市医院古城院区进门左侧一楼);

(2)一寸白底彩照8张;

(3)属于增加准驾车型的,还应提供本人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流程:

(1)车管所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确认申请人年龄、身体条件、申请的准驾车型等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

(2)申请人完成驾校培训后,按规定向车管所申请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车管所按照申请人申请的时间组织申请人参加各科目考试。

(3)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后,车管所安排申请人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收费标准:

(1)科目一考试费用为30元人/次;

(2)科目二考试费为60元人/次;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为30元人/次,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费为30元人/次;

(4)驾驶证工本费为10元。注:补考费用根据补考科目的考试费另行缴纳。

3、申领摩托车驾驶证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申请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申请人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申请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申请人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驾驶证在有效期内,且未满70周岁的仍然可以驾驶摩托车。年龄在70周大花木槿岁以上持有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辆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70周岁以上人员申领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需先前往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进行驾驶员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且需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提交体检证明。

4、申领摩托车驾驶证身体条件?

(1)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2)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3)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禄劝黄堇4)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5)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6)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10:其他方面问题问答

1、电动车已经挂黄牌,能上路行驶吗?

答:已挂黄牌的电动车属于普通摩托车,应当领取驾驶证后,才可以上路行驶。

2、时速没有超过25km/h,但没有脚踏的电动车是合标的吗?

答:根据GB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

(4)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5)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因此,时速没有超过25km/h,没有脚踏装置的电动车不属于合标电动自行车。

3、挂蓝牌的电动车属于什么车辆?可以正常上道路行驶吗?

答:已挂蓝牌电动车属于轻便电动摩托车,应持驾驶证方可正常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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